口罩實名制上路,徵免營業稅及開立統一發票規定

· 創嶼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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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配合政府防疫措施,民眾於線上預購政府徵用口罩並透過網路銀行、信用卡或ATM轉帳等方式付款,政府機關銷售該等徵用口罩(含處理費)之收入全數解繳公庫,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5條規定免課徵營業稅,免開立統一發票;至超商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口罩取貨等服務,應就向政府收取之處理費收入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該分局提醒民眾持健保卡、身分證、駕照等證件至超商取貨時,因超商業者是受政府委託,民眾所支付的處理費,亦是由政府向超商業者支付,因此民眾在領口罩時,超商依法無須再開立統一發票予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