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同意當公司監察人嗎?有什麼風險?

· 創嶼會計師事務所

「最近幾位朋友合夥開了公司,問我可不可以當監察人,我一下不知道怎麼回答,當監察人要做什麼?會有什麼法律責任或風險嗎?」小明憂心忡忡地問

監察人要做什麼?

監察人一定會做的事情就是

公司法第219條
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予查核,並報告意見於股東會。
監察人辦理前項事務,得委託會計師審核之。

監察人違反第一項規定而為虛偽之報告者,各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所謂各種表冊包含: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公司法第228條

實際流程怎麼做呢?

實際流程就是公司編完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後,連同制式的監察人審查報告書寄給監察人,其他什麼資料也沒有,監察人翻了翻報告,沒有資料可以核對,也很有可能看不懂,然後就一頭霧水的在報告書上簽了名。而這麼一份報告就會出現在股東會議事手冊裡面,作為監察人已經完成上述公司法第219條要求的查核的證明。(同場加映:財報要先經過會計師查核還是監察人查核?

創嶼|八方雲集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範例

那都沒有人真的去查核嗎?

老實說,還真的很少,而就因為大家都沒做,所以當你開口說:「不好意思可以給我一下分類帳、收入明細表跟關係人交易資料嗎?我想跟財報核對一下」公司就會覺得你是不是想來找碴,如果公司管理階層是你的朋友,那又更尷尬了些。往往都是那間事情快要出事,監察人要明哲保身時,才會玩真的。

那像我們這種受朋友之邀擔任監察人的要怎麼辦?

創嶼這邊提供2點建議:

  1. 務必確定公司管理階層是可以信任的人。
    這點看起來很基本,但是是最有效的。畢竟詐術、掏空手法防不勝防,公司若真的在做壞事,監察人也很有可能無從得知,在最一開始就根絕了這種風險才是上上之策,例如說張忠謀找你當監察人,想必你會安心許多。
  2. 請對方找你信任的會計師事務所記帳或財務簽證。
    一間公司想要掏空或舞弊,無法避開財會的這一關,畢竟所有的單據跟資料最終都會流到財會,但有個前提,公司必須願意讓會計師做一套帳,才有可能及時察覺。若公司為了省錢或是節稅考量,讓會計師依憑證、單據記錄外帳,而從不把存摺提供給會計師核對,那會計師當然無法擔任那個把關者。

這邊自我推薦一下,創嶼會計師事務所蒐集市場意見後,發現大家普遍都覺得財會作業很黑箱,所以我們主張「透明作業帶來信任」,每個案件都會開立雲端空間,及時將 401申報書、進項發票明細、財務報表、扣繳憑單等上傳上去,讓受授權之人(包含您)可以隨時檢視。若有需要,歡迎點下面的按鈕寄信聯繫我們。(電話:02-2914-4444)

而除了審查董事會編造的表冊外,還有另外 1 項義務要注意:

公司法第218-2條第2項:董事會或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或股東會決議之行為者,監察人應即通知董事會或董事停止其行為。
這條較難的地方在於,監察人要如何判斷有違反法令、章程或股東會決議?若不具備專業能力,恐怕就需要會計師或律師的協助了。

監察人的法律責任與風險

1、公司法第219條第3項:監察人違反第一項規定而為虛偽之報告者(沒有確實審查董事會編製的表冊),各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2、公司法第224條:監察人執行職務違反法令、章程或怠忽職務,致公司受有損害者,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這條有點拗口,簡單來說,只要沒做好審查董事會編造表冊、沒及時制止董事(會)胡作非為等監察人的工作,而導致公司受到損害,就要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具體會怎麼被罰?有 2 個案例可以讓大家參考一下:

  1. 仕X科技虛增營業額美化公司財務報告後,以該等虛增之應收帳款向金融機構詐取融資,監察人未查出財報有不實表達,被推定過失責任(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金字第2號判決
  2. 大X冷凍董事會投票免除債務人近1,900萬元的債務,監察人並未加以制止,須與董事負損害連帶賠償責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0 年度重上字第45號判決

除了以上提到的法律風險外,若您要接任監察人,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1. 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
  2. 監察人資訊是公開可被查詢的,若您雇主或公司同事有心想查詢,應該可以查得到您是某家公司的監察人(不過沒事是不會去搜尋啦)

以上我們分享了擔任監察人應該重點注意的事項,包含要做的事情以及相關的風險,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若需要創嶼的協助,歡迎點下方的連結,寄Email向我們約時間做簡單的諮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