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扣繳申報怎麼做(108年扣繳,109年申報)

公司年底大忙季來了,年底有好多事情要完成,今天就來談談扣繳申報這件事!

首先,扣繳申報是什麼?為什麼要扣繳?

簡單來說就是公司每月會從各類所得人(例如:員工)的所得中(例如:薪水)先行扣繳一部分的所得稅,然後一年過完之後,會發憑證告訴各類所得人,過去一年到底先行扣繳了多少。這樣5月繳稅時才不會那麼痛…

扣繳與申報相關時程:

  • 每月10日前:定期繳交前一月扣稅款給政府
  • 每年1月底前:完成前一年度扣繳憑單開具,並彙報所轄稽徵機關
  • 每年2月1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扣繳憑單填發納稅義務人 (因應科技進步,部分扣繳憑單可以免填發,請見最後一段)

當然,政府也是有良心的,如果1月國定假日太多的話(也就是過年在1月的話),就會延長相關時程。

例如:2019年度申報,由於農曆春節來得早,因此申報扣繳憑單期限也跟著順延,適用所得稅法第92條,因此年度扣繳憑單申報期限延長為2020年1月1日至2月5日。

以上2部分,如果想要嚴謹版解釋可參考財政部「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

所得稅法第88條各類所得稅款之扣繳義務人,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之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所轄稽徵機關查核,並應於2月10日前將扣繳憑單填發納稅義務人。每年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者,扣繳憑單彙報期間延長至2月5日止,扣繳憑單填發期間延長至2月15日止。但營利事業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扣繳義務人應隨時就已扣繳稅款數額,填發扣繳憑單,並於10日內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核驗。

哪些項目需要先行扣繳呢,以下參考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簡表擷取幾項常發生的:

一・執行業務所得

  • 給付執行業務者的報酬,扣繳辦法如下:
    執行業務者如果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給付報酬扣繳10%不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則應按給付額扣繳20%
  • 給付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的鐘點費等執行業務報酬,所得人如果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額扣繳10%,但是如果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的話,可以免予扣繳。所得人如果不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額扣繳20%,如果每次給付額不超過5,000元者,得免予扣繳,惟仍應填報免扣繳憑單。(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

二・薪資

扣繳義務人給付薪資的時候,應該按照下面的規定辦理扣繳:

  • 扣繳義務人給付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其薪資扣繳方式如下:
  1. 可按照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的規定扣繳,或按照全月給付總額扣繳5%,由納稅義務人選擇一種辦理;每月薪資如採分次發放者,應按全月給付數額之合計數計算扣繳稅額,每月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
  2. 每月薪資如採分次發放者,應按全月給付數額之合計數計算扣繳稅額。但獎金、津貼、補助款等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及兼職所得,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按其給付額扣取5%,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繳;自100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07及108年度為84,501元),免予扣繳。
    • 白話說明: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07年為未達84,500元者),免予扣繳。
  3. 如果是碼頭車站搬運工或營建業等 可按照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的規定扣繳,或按照全月給付總額扣繳5%,由納稅義務人選擇一種辦理;按日計算並按日給付酬勞的臨時工,工資免予扣繳,但是扣繳義務人仍然要依照規定填報扣繳憑單。
  • 給付給非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按照給付額扣繳18% 。自98年1月1日起,上述非居住者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之1.5倍以下者,按照給付額扣繳6%。
  • 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所領取政府發給的薪資,按照全月給付總額超過新臺幣30,000元的部分,扣繳5%。

三・退職所得

機關、團體、事業或執行業務者,給付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退職所得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按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金額後之餘額扣取6%,給付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按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金額後之餘額扣取18%。

四・租金

  • 扣繳義務人在給付租賃所得的時候,要依照下列規定辦理扣繳:
    所得人為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承租人或使用人於給付租金時按10%扣取稅款。
  • 所得人為非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按20%扣取稅款。
  • 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或代出租人支付租賃財產之修理維持或擴建費用,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則承租人因履行此項約定條件而支付之代價,實際即為租賃財產權利之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之性質完全相同。

三種申報方式隨你選,但網路申報還是最為方便和省時:

  • 人工申報所需資料
  1. 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
    (1)扣(免)繳憑單報核聯。如所得人屬無國民身分證之華僑或外國人及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應加附專用之扣(免)繳憑單備查聯及存根聯,以便稽徵機關加蓋驗印章。
    (2)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1、2聯。(申報書應依所得人為境內居住之國人或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分別填寫及裝訂)。
    (3)所得人為非個人及所得類別為「非稿費」之一般執行業務所得、租賃所得,其所得扣(免)繳憑單(報核聯),請另行裝訂並置於扣(免)繳憑單之最上層,提出申報。
  2. 股利憑單:
    股利憑單報核聯。(若分配屬87年或以後年度股利或盈餘予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滿183天之外僑,應使用外僑專用之中英文對照股利憑單。)
  • 媒體申報所需資料
  1. 媒體檔案磁帶或磁片或CD-ROM光碟片代替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
  2.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及股利憑單申報書1、2聯。
  3. 媒體檔案遞送單1、2、3聯。
  4. 會計師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或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需檢附媒體檔案遞送單申報單位明細表3份。
  5. 申報單位如無法提供所得人中文資料時,不得採用媒體申報,一律改採人工方式申報。(電子申報單位專用之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套版紙由本局免費供應,其「製單編號」共有16位數字,為流水號(8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8位),應與媒體檔案編號後16位數字相同,同一申報單位,其申報之每一筆所得資料,其配賦之流水號不得重複)
  • 網路申報所需資料
  1. 申報單位將各類所得資料完成建檔並經由審核程式檢核無誤後,透過網際網路傳送申報資料辦理申報。
  2. 網際網路服務業者收到申報單位申報資料時,即回傳完成申報訊息及列印回執。
  3. 申報單位網路申報後無需另行檢送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及股利憑單申報書。

網路申報動手做:

*第一次使用建議可看財政部各類所得憑單資料電子申報系統操作說明影片*

  1. 直接進入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
  2. 申請網路報稅密碼(首次使用)
  3. 安裝BDE(首次使用)
  4. 安裝電子申報系統(每年皆須確認是否安裝的是最新版)
  5. 依照下圖步驟一一完成報稅手續(圖片取自國稅局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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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免填發所得稅各式憑單

擷取財政部109年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疑義解答中幾項較為重要的內容,若需完整版,可從連結處下載:

Q1:什麼是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

A1:自 103 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但納稅義務人要求寄發時,則必須補發

Q2:為什麼要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

A2:近年來,財政部積極推動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及網路申報, 並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下載或查詢服務,納稅義務人對於取得相關所得憑單之需求已大幅降低

Q3:109 年適用憑單免填發作業的條件?

A3: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 憑單填發單位於 109 年 2 月 5 日以前,已向稽徵機關申報 108 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2. 憑單所載的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3. 扣繳、免扣繳或股利資料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 詢服務,或分離課稅憑單

Q4:不適用憑單免填發作業的範圍有哪些?

A4:

1. 不符合上題之情形,例如:(1)憑單所載的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事務所、 信託行為受託人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2)憑單填發單位逾期(109 年 2 月 6 日以後)申報或更正的憑單。 (3)憑單填發單位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裁撤或變更的情形,所申報的憑單。 (4)未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之扣繳、免扣 繳或股利憑單,但分離課稅憑單仍可適用免填發作業。

2. 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憑單者,憑單填發單位必須補寄發。

Q5: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憑單時,憑單填發單位是否一定要使用財政部規定的憑單格式?

A5: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實施後,針對符合本作業實施範圍得免填發的憑單, 如因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憑單填發單位得以清單或電子傳輸方式,按財政部規定憑單欄位載明相關所得資料,得免依財政部規定的憑單格式補發,惟以電子傳輸方式提供時,應注意個人資料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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