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支出有可能被剔除而多繳稅?

Employee Welfare Expenses Could Be Tax Disallowed?

職工福利支出有很多,包含部門聚餐、員工旅遊、生日慶生等,這些支出在稅法上有限額,而且超過有可能被要求補稅的喔!

稅法上,分為兩種情形來處理:

1、有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

有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的公司,在《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的限額內提撥給職福會,提撥金額就可以認列為職工福利,限額如下:

(一) 創立時實收資本總額之5%限度內一次提撥。每年得在不超過提撥金額20%限度內,以費用列支。
(二) 增資資本額之5%限度內一次提撥。每年得在不超過提撥金額20%限度內,以費用列支。
(三) 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0.05%至0.15%。
(四) 下腳變價時提撥20%至40%。

後續職工福利支出,就由職福會從職福會帳戶支應,公司不能再認列職工福利。

那職福會錢不夠用怎麼辦?

只要屬於「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費用」,職福會帳戶不足時,可以由公司支付,帳上認列為其他費用就好,也不用列報員工所得,所以,要對員工更好一點付更多的錢,其實也不會怎麼樣。

2、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

沒有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相關職工福利支出,就由公司直接支付,支付時認列為職工福利,不過一樣有限額的規定喔,限額如下:

(三) 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0.05%至0.15%。
(四) 下腳變價時提撥20%至40%。

那超過限額的職工福利支出怎麼辦?會被剔除嗎?

只要屬於「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費用」,超過限額只要轉列為其他費用就好,也不用列報員工所得。

啊怎麼好像都不會被剔除?

確實,大部分情形都不會被剔除,但若有以下情形是會被剔除的:

  1. 不懂稅法規定,沒有從職福會帳戶支出
  2. 不屬於「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費用」,例如說婚禮禮金、喪禮白包等

補充1:定期體檢可認列職工福利且沒有限額喔

有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已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提撥福利金及經中央政府核准列支福利費用者,不得再以福利費科目列支任何費用。但「員工醫藥費」應准核實認定。

沒有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不得提撥福利金。實際支付之福利費用,除「員工醫藥費」應核實認定外,在不超過第二款第三目、第四目規定之限度內,應予認定。

所謂員工醫藥費就包含定期體檢喔~

補充2:年終、尾牙聚餐抽獎算是職工福利嗎?

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0)台勞福一字第 15538 號函,事業單位歲末尾牙宴請全體員工聚餐,係屬事業主慰勞員工一年來之辛勞 所舉辦之活動,非一般由職工福利委員會主辦之聚餐活動,故尾牙聚餐費用自不宜動支職工福利金。

依照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職工年終分紅獎金暨兼辦職工福利事業之職工薪津,不得在職工福利金項下開支。

所以年終、春酒相關之聚餐、頒獎、交通、場地等費用,通常都認列為其他費用,不會認列為員工福利,或者是由職福會帳戶支應喔。